以法治护绿水青山!兵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

发布者:李丽发布时间:2026-10-14浏览次数:10

     10月10日,兵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在我校召开,来自兵团政法系统、属地高校、科研院所、生态环境行业及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会员代表齐聚一堂,共同见证兵团环境资源法治研究迈入组织化、规范化新阶段。

      开幕式上,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瑜表示,当前兵团正处在履行生态卫士职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关键阶段,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任务日益艰巨繁重。兵团在防沙治沙、水资源保护、土地荒漠化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能源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既积累了宝贵经验,也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法律实施不到位等现实短板。成立专门的生态环境法学研究组织,既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服务兵团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回应现实法治需求的迫切需要。希望研究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实施研究为主线,聚焦兵团履行生态卫士职责中的重大法治命题,努力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积极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

  大会预备会上,第八师石河子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科工作人员唐佳敏宣读《关于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召开会员大会的通知》;法学院教授朱辉宣读兵团法学会贺信;筹备组汇报了研究会前期筹备工作,详细介绍了研究会筹建流程、会员招募、制度草拟、前期调研等筹备工作;会议依次审议并表决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监事选举办法(草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第一负责人选举办法(草案)》,以及计票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建议名单。

  同时,会议严格按照民主选举程序,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章程(草案)》及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研究会的宗旨定位、组织架构、运行规范和发展方向。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监事成员,为研究会后续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张瑜当选第一届理事会会长,他表示,新一届理事会责任重大,我们将倍加珍惜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以及全体会员的期待和支持,团结带领广大生态环境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兵团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积极履行职责使命,努力开创兵团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工作新局面。

  据悉,兵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研究会将带动会员开展边疆生态法治、环境法典实施、能源资源保障等领域联合研究。常态化召开年度理事会及学术研讨会,围绕兵团水资源保护、塔里木河治理、防沙治沙、环境公益诉讼等实务难题开展专题研讨,并积极争取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深化疆内外跨区域科研合作。同时,研究会将深化与政法机关、行业部门、高校律所的协同联动,构建实务与科研联合攻坚机制,积极参与立法论证、司法咨询、执法培训和环保合规服务,助力美丽兵团建设。

      来源:石河子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