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法学院2027年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李丽发布时间:2026-09-13浏览次数:10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石河子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服务战略、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切实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任务,以精准服务国家战略、有力支撑教育强国建设为导向,着力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要院领导任组长的学院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统筹推免招生考核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推免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硕士招生专业

    石河子大学2027年推免招生面向我校所有全日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专业招生,非全日制专业不招生,具体目录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为准。

   (推免招生计划

    学院招收推免生攻读硕士研究生(含专项计划)的数量不超过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

   (接收专业

    1.社会学(030300)全日制硕士

    2.社会工作(035200)全日制硕士

    3.法律(非法学)(035101)全日制硕士,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不得申请)

    4.法律(法学)(030502)全日制硕士,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仅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

    四、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研究兴趣浓厚,具备较强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专业能力,且符合学院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综合考核方式及要求

    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全面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尤其是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鼓励优秀本科生跨学科推免。

严格各学位点推免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业务能力,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一)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

    专家组按照学院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规范、审慎审核。加强对推免生在遴选推荐阶段中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进行复核,并视情况进一步考察。材料审核结果不作为录取考生的依据,但未参加材料审核或材料审核未通过者不准予参加后续的面试考核。材料审核相关记录、审核意见等交由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考生应在报考志愿后即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石河子大学推免招生申请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3.加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及成绩单扫描件(命名方式:证件号码_姓名)。

    4.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5.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等成果复印件或证明。

    6.其他证明或申请材料。

    相关表格可在学院网站下载。学院将在学院网页及时公示材料审核结果。材料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方可参加后续面试。

    本校推免生参加复试的同学于9月21日19:00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法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暴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fxy2057531@163.com进行资格审查。

    其他高校推免生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fxy2057531@163.com,同时请电话联系石河子大学法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993-2057531),及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考核

    各专业成立由不少于5人,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组成的面试专家组。考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提前组织申请推免学生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确保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面试考核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面试涉及的试题,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指导规范》要求执行,务必做到安全保密。

    面试时间:暂定2026年9月22日(外校推免生复试时间视具体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地点:石河子大学法学院,具体考核安排将在“石河子大学法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QQ群(群号:865906068)内发布。(面试考核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面试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和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总分200分,其中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各占100分。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环节采取提问(或专业能力展示)的方式,重点加强对学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以及身心健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外语水平测试采取在面试中听说交流的形式进行。考试组成员根据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推免生所有申请材料、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均需进行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进行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石河子大学2027年推免招生面试考核工作统一于10月16日前完成。

    六、录取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综合考核小组审核公示和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年度推免招生工作结束后,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或本人自动放弃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生资格作废。

    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本科毕业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荐高校应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通报石河子大学,石河子大学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于本科毕业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出现上述情况的,石河子大学应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对在入学前不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其他

    学院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学院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各系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应主动向学院报备。相关学生有上述情况的也应在报名时主动报备,学院在综合考核中加强监督和管理。

    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对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由学校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所有推免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等在学院及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学校公示的推免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注册学籍。

    2027年推免招生相关表格.rar

 

石河子大学法学院

20269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