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新时代法学教育改革,推进校地协同育人、产教深度融合,夯实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体系。8月18—19日,在奇台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与大力支持下,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新民、法学院党委书记冯洁及学院相关科室主任赴奇台县开展校地法治合作交流活动,先后与县司法局开展专题座谈,与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签订教学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并举行基地揭牌、校外实习实践导师聘任仪式。

座谈会上,法学院与会人员与奇台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业务骨干以及律所负责人围绕法治人才联合培养、实习实训管理、法治实务课程共建、普法志愿服务、师资交流互访、课题调研等重点工作展开深入交流。石河子大学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新民介绍了大学的相关情况,党委书记冯洁介绍了法学院的情况,司法局党组书记李小云详细介绍了县域法治建设现状及法治人才需求导向,对我校法学人才培养质量给予高度肯定。双方一致认为,法学教育扎根基层司法实践是提升学生专业素养、职业能力的关键路径,未来将常态化开展交流合作,打通理论教学与基层法治实务的壁垒,共同服务地方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随后,牛书记一行分别来到奇台县人民法院和奇台县人民检察院举行了教学实习基地签约、揭牌、校外实习实践导师聘任仪式。


法学院党委书记冯洁分别与奇台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李平、奇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洪彪签订教学实习基地共建协议。
牛新民书记一行还参观了奇台县人民法院老奇台人民法庭。该法庭为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202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命名)。庭长贾维亮详细介绍了法庭的工作情况。“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全国性示范创建品牌,核心目标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就地解决。作为国家级示范法庭,它拥有成熟的基层治理、多元调解、涉农审判实务资源,非常适合作为法学院教学实习基地,可为法学学生提供原汁原味的基层法治实践课堂,助力培养懂基层、接地气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深化校地协同育人。
下一步,法学院将持续细化校地合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师资交流、课题共建、法治宣讲等活动,依托优质校外实践平台,持续培养政治坚定、素养全面、能力过硬的高素质法治后备人才,为区域法治事业发展持续输送优质人才力量。
初审:杨雪芹
复审:田振江
终审:冯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