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法学院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法学院发布时间:2025-12-24浏览次数:16


为深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环境,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2528)(简称: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制订2025-2026学年第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大类分流)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2026学年第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详见附表)。

序号

学院

专业

学制

接收学生名额

地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法学院

法学(2025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

四年

20

石河子大学中区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会4-102


杨雪芹0993-2058096

2

法学院

政治学与行政学

四年

4

3

法学院

社会工作

四年

2

4

法学院

应急管理

四年

1

二、资格要求

申请转入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各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学生除外),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行端正,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无处分记录。

2.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无学校规定的各类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

三、转入申请材料

拟申请转入我院学生需在202633日(周二)前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学院教办出具的入学以来原始成绩单、平均学分成绩专业排名表(不含通选课)。

2.个人申请书及简历:详细说明个人信息、高考成绩、对预转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或潜力、本人转专业原因及学业规划等。

3.母知情同意书。

4.它支撑材料:所在学院学办出具的在校表现及无违纪证明,入校以来所获得的各级各类奖励、荣誉和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报名线上申请,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其中,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其余专业考核方式为面试。

1)笔试及具体考核内容

 ①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参加笔试考核。考试内容为大学英语,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5日下午(周四)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1.5人数比例推荐进入面试考核

2)面试及具体考核内容

 ①面试考核工作线下面试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思想素质(25%)、专业学习能力(25%)、综合素质(25%)、专业发展潜力(25%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评分。

 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拟接收

法学(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验班)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考核成绩(70%))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拟接收。其他专业根据面试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拟接收。专家评分表存档。

五、公示

1.审批通过的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栏及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

2.公示期间,如有学生临时提出放弃拟转入资格,则按照个人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召开专门会议研讨。

3.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六、转出

1.转出计划

根据学生转出意愿,按学校规定流程逐级审批。

2.资格审核

递交转出申请、家长知情同意书、转出审批表等转专业相关材料报辅导员汇总审核,并集中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学院审批。学院审批通过后,教学管理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方可出具成绩单、思想品行鉴定意见等。

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转出资格。

七、其他

1.未按通知要求提交各类申报材料或未参加笔试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转出相关专业的资格。

2.拟转入学生请及时加入学院转专业工作QQ群:701597537

3.转专业工作联系人:杨雪芹 联系电话:0993-2058096

4.未尽事宜按“管理规定” “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5.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




                                   法学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