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将进入复试、录取阶段,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确保公平公正,切实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始终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考试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紧密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吸引优质生源,优化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着力选拔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石河子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各项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流程、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与舆情应对)。确保本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笔试、面试场所安全顺利使用。监制复试试题的命制和交接保管,参照学校自命题管理办法,务必做到安全保密。统筹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组 长:王政爱
副组长:张 瑜 冯 洁
成 员:田振江 孟红莉 孙安洛 李 丽 李 超 陈 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程序,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2.制定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3.对全部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4.对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5.党委副书记督查复试录取全过程。
(二)成立石河子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工作具体实施。
第一组:社会学
第二组:法律
第三组:社会工作
要 求:
1.各学科、专业成立5-7人的由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组成的复试小组(有亲属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的教师必须回避),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各类试题的命制、评阅、面试考核。严格履行学校自命题管理办法,务必做到安全保密。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鼓励招生导师参与复试面试环节。在专业学位招生中,鼓励增加一定比例具有行业产业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3.各小组要选派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进一步明确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的主体地位和学术责任,依靠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研究制订复试内容和评价方式方法;明确职业,提高教师的学术评价能力和自律意识。
4.按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的要求,每个科目选派至少2名专家科学命制A、B、C卷复试试题3套,难易程度相同但试题内容不同。在一志愿考生复试与调剂考生复试时随机抽取一套使用,已被使用的试卷不得再次使用。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性。以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分类选拔机制,确保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公开性。加强招生复试录取信息公开公示。严格按照《招生管理规定》中关于招生录取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实施研招“阳光工程”,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各专业成绩要求须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总分基本要求。
坚持“宁缺毋滥”原则,确定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
“士兵计划”,总分要求按照在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总分基础上降低30分执行;各专业单科要求按照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单科分数要求执行。
“少干计划”,各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国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各专业单科要求按照该专业“国家线”(B类考生)单科分数要求执行。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各专业总分要求按照国家“报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总分要求”执行;单科分数按照单科一(满分=100分)不低于30分,单科二(满分>100分)不低于45分执行。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等,填写《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表》,并做好备案工作。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发放“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证”,考生必须凭复试证方能参加复试。特别是加强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同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不对外泄露或发布与复试相关的任何信息。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审核通过的考生,请联系学院,按要求参加复试。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所报考学院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条件并申请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复试前,应与所报考学院联系,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2025年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的方式,确保复试的安全平稳有序。
1.专业基础笔试
笔试分专业课笔试和加试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学科报考(法律(非法学)除外)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2.英语测试
英语测试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测试30分,满分50分,专业面试时以听说交流的形式同步进行。考生随机抽取一篇英文短文(专业或非专业,难度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生朗读后随即口译成中文。考试组成员就短文内容或专业相关知识、日常用语与考生进行对话。
3.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取面试环节提问(或展示)的方式。各学科、专业以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完善综合能力考核评价机制,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可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以及身心健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满分50分。
4.面试具体要求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基本情况,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复试组应对考生基本情况有一定(介绍)了解,包括学习经历、学业成绩、工作简历等,通过较全面的了解,以便于考核选拔优秀考生。
每个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给出综合评语及整体印象分,所有项目成绩须当场给出。
加强复试巡视监督,重点核实复试小组人员是否执行回避政策,确保在复试前不与考生单独联系接触。为进一步规范面试组织程序,应对考生质疑,各学科专业在面试时除有专人采取书面记录外必须结合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面试资料记录。
(四)复试时间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暂定3月24日--3月27日,调剂考生一般在4月2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所在单位须在规定时间提交《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
(六)体检
体检由学校组织统一安排在入学报到时进行,体检和测试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校调入专业自主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石河子大学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对已参加过同一学院同一学科(专业类别)、同一方向(领域)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再接受调剂。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领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二)调剂程序
1.提前在网上公布调剂办法。明确调剂缺额、调剂要求、报名时间、调剂流程等。其中调剂要求须与本单位复试办法中的要求相符,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2.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根据调剂办法中调剂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3.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查询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尽快确定调剂生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及时登录研招网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严格按照调剂系统设置专业或方向公示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
4.考生从专项计划调至普通计划,属于调剂范畴,原则上应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执行。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
六、录取
(一)学院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名后确定。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笔试+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能力考核。复试成绩总分2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初试成绩含加分。计算后最终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排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总成绩按照专业排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三)以下情形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加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复试总成绩60%);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
6.考试违纪舞弊者。
七、复试录取工作制度
1.提前在本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方案及缺额等相关信息。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
2.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复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学院申请复议。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993-2057531。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自治区和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石河子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