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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教工党支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四周年小型研讨会”主题党日活动

发布者:代云发布时间:2024-11-07浏览次数:10

11月6日,法学院法律系教工党支部联合法律系研究生第一党支部(法学)与法律系研究生第二党支部(非法学)在会4-119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四周年小型研讨会”主题党日活动。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兵团监察委员会驻石河子大学监察专员牛新民,学院副院长张瑜参加会议。会议由法律系教工党支部书记王胜华主持。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党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四周年之际,我们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小型研讨会,回顾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领导下进行法治建设的历程,展望未来法治事业的前景,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四年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法学院的学科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我们开设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作为本科生的必修课。同时,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于我们的教学、学习工作的重要指引作用,作为法学院的老师,要积极探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到各学科的教学工作当中,作为学生,应当积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精准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和精髓。”教工党支部书记王胜华做开场致辞。

教工党支部王胜华老师就“党领导法治论”,刘新红老师就“法治轨道论”,王新艳老师就“涉外法治论”,法律系研究生第一、第二党支部四名研究生分别就“科学立法论”“严格执法论”“公正司法论”“全民守法论”,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时期的重要讲话,就其要义向大家做了汇报。

牛新民在本次党日活动的最后进行了总结发言。他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容丰富。“十一个坚持”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为高校而言,其中的第十个坚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为法学院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牛新民指出,石河子大学作为兵团的高校,法学院作为石河子大学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的主要阵地,责任大,使命高。法学院应当依托新疆独特的区位优势,积极探索面向中亚、欧洲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承担起为兵团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的任务。

法律系研究生第一、第二党支部党员表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治的内涵和价值,也明白了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肩负着传承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责任,我们将持续不断地深入学习,将其精髓融入到自己的血液和基因中,努力成为一名遵纪守法、有责任感、有担当的新时代青年。

 

/杨旭升

/张宏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