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政法学院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19-09-05浏览次数:784

各系

为了促进教学改革项目成果的推广和共享,根据学校的相关要求我院决定开展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之前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2018年立项项目如已完成,也可申请结题)。

二、验收开展形式

1、以学院为单位开展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采用提交结题材料,专家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

2、项目负责人须撰写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结项报告

3、专家组依据项目负责人的结题验收报告书、结项报告、成果佐证材料填写学院(部门)验收意见,结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延期、撤销。

4、通过验收的项目将统一颁发结证书拨付研究经费

5、申请延期的项目,请提交经系主任、系书记签字的延期申请报告。需要进一步经费支持的,请注明经费支持理由、申请经费用途及额度。

6、未申请结题或延期的项目,予以撤销处理。

三、材料上报

1、每个项目须提交结题验收材料1份。结题验收材料包括:结题验收报告书A4,双面打印)、结项报告(A4,双面打印)、成果佐证材料

2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9915

3、联系人:杨雪芹  2058096

政法学院2019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doc  

      政法学院教办

                                                 20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