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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2017年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18-05-15浏览次数:816


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2017年教改项目

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院发〔20189

各系、办: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师从事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推动各项教学改革不断深化,逐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和2017年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知识、能力、素质、品德协调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培养“道学问,尊德行,具有完全人格,善于创新,以为社会谋发展,为公众谋幸福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通过深入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创新本科教学模式、方法、手段,实现各专业本科培养目标,以及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即:培养“道学问,尊德行,具有完全人格,善于创新,以为社会谋发展,为公众谋幸福的复合应用型人才”项目力求创新和突破,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以及较强的实践意义和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二)立项原则

1.鼓励创新。紧密结合我院的教学实际,鼓励在已有研究与探索的基础上,从理论探讨、研究方法、实践应用、成果推广等不同层面积极探索创新,力求反映前瞻性理论和前导性实践应用趋向。

2.注重实践。坚持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着力研究并解决新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中的实际问题,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可操作性。

3.加强整合。新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要充分体现继承性,积极消化、吸收、应用和整合,集成和深化已有教学改革成果;提倡各系集中优势力量,整合资源,或跨学科整合,选择对提高教学质量产生重要作用的项目进行攻关研究。

4.优先资助对专业人才培养总体质量有明显提升和促进,且取得一定成效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

(三)立项内容

可围绕以下内容开展研究:

1.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教学模式、方法、手段的研究与实践(如开展混合式、研讨式、项目式等教学模式的研究;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网络教学平台建设等);

3.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研究与改革;

4.考试制度及考试方法的创新研究;

5.教材建设;

6.实践教学改革(小学期、专业实(见)习、毕业实习);

7.教学运行模式与管理机制创新研究;

8.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研究;

9.课程群(教学团队)与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10.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社团管理、大学生就业等方面的改革与研究;

11.其它切合本科教学实际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项目。

(四)立项分类与经费资助

本次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类别,其中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3000元;一般项目资助研究经费1000-2000元。

1.重点项目主要为对提高学院整体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或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项目,其研究成果能对学院教育教学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各系应整合力量,集成和深化已有的教学改革成果,选择本系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也可跨系研究。

2.一般项目各申报人可参考立项内容,结合自己研究领域及兴趣点申报。

3.项目评审时根据专家评议结果确定项目为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4.中期检查前,支出40%经费用于前期研究和改革实践,中期检查中未开展研究工作的教改项目,将停止资助。项目结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教改论文的,学院将资助全部版面费用。

(五)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为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课程群、实验、实训、实习。

2.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人应为我院在职教师、教辅和管理人员。

3.在研期间教师外出学习或工作不得超过半年。

4.已获得校级或其它级别立项的内容相近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5.已承担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未完成者(在研),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6.项目的立项审核采取项目负责人答辩的方式进行。

7.申报校级教改立项项目将重点从院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在研的院级项目推荐获批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视为院级项目结题,保留40%的前期研究经费。

8.其它要求参照《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六)申报时间

申报者填写《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申报书》,于525日前报学院教办。要求统一用A3纸打印骑马装订,一式5份,同时提交电子稿(发邮件至zfjb2058096@163.com)。申报书请在学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学院将在6月上旬前组织答辩,并公布立项结果。

二、2017年教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为及时掌握2017年度我院立项教改课题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课题管理工作,提高教改课题研究质量以及顺利进行与结题,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17年立项院级教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2017年获批立项的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7项(见下表)。

项目序号

申报项目名称

负责人

ZFJG2017-001

“法律诊所--诊所式法律教育”一体化推进研究

高卉

ZFJG2017-002

我校少数民族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龚战梅

ZFJG2017-003

法学实践教学改革与创新研究--以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为目标导向

胡永平

ZFJG2017-004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课程体系优化研究与实践

王倩茹

ZFJG2017-005

历史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陈芸

ZFJG2017-006

《世界近代史》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苏瑛

ZFJG2017-007

混合式教学模式下史学专业《新疆古代史》教学研讨课的革新与实践研究

董建勇

(二)检查要求

1.负责人填报《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在学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向学院提出中期检查。

2.本次中期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教改课题的阶段性研究进展或成果。学院成立专家组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将划拨经费继续进行研究。对于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任何进展或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教改课题,将提出警告直至撤项处理。

3.项目负责人如中途变动,应及时确定新的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书面报告。

(三)时间要求

项目负责人于525日前将《政法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立项项目中期报告书》电子版(发邮件至zfjb2058096@163.com)和纸质版(双面打印3份)交教办。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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