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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关于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安排

发布者:政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10-23浏览次数:458

政法学院关于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安排

时间:2017年01月09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admin点击:
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修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政法学院“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我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如下:

  

政法学院关于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工作安排

  

院发〔20172

各系、办:

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探索以提升质量为核心的本科专业内涵式发展之路,构建更加科学完善、反映时代特征、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启动了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根据《石河子大学关于修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政法学院“十三五”规划发展纲要》,我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修订工作组织

(一)政法学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领导小组

组长: 高卉

副组长: 王红萍

成员:龚战梅、高岗仓、王瑞鹏、孟红莉、陈芸、季国良

办公室设在教学科研办公室(0993-2058096)。

(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

1.法学专业组组长:龚战梅(副教授)

成员:张瑜、曹缅、林丽、孙安洛

2.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组组长:高岗仓(副教授)

成员:王倩茹、刘斌、魏国红、孙业成、高丽

3.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组组长:王瑞鹏(副教授)

成员:李明先、刘彩霞、袁淑玉、王珍

4.社会工作专业组组长:孟红莉(副教授)

成员:王莹、柴雪、杨乐、国佳秀

5.历史学专业组长:陈芸(副教授)

成员:王宗磊、马学琴

6.旅游管理专业组组长、撰写执笔人:季国良(副教授)

成员:郭海燕、汤文霞、段树国、吴淑琴、张春香、田振江、刘蕊

二、修订原则

我院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依据“符合本科教学规律,体现专业地方特色,育‘五会’应用型人才” 的指导思想,按照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一)遵循“鼓励学科互补,加强创新实践,重视成果导向”的总原则。修订工作鼓励整合学院各学科优势,按照本科教学规律,构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各专业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创业与实践教学的有机结合,突出面向地方的应用型专业特色;各专业要通过理论课程、实践环节以及创新创业平台的设置,实现各专业培养目标与人文社会科学专业学生“五会”的培养目标相结合,即:会读书、会思考、会表达、会选择、会做事。

(二)课程体系由通识教育、专业教育、综合教育三大类别的课程模块组成。本着“厚基础、削枝强干”的原则,减少开课门数,适当加大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学分。每个专业设置1016门专业核心课程,其余课程实行专业选修课。专业核心课程设置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和《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要求。专业选修课程要紧密围绕专业培养目标、专业特色定位设置。

(三)突出我院多学科优势,选修课设置可打破专业限制,通过交叉融合,实现复合式人才培养,并逐步推进专业选修课任选。继续建设《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社会调查方法及论文写作训练等学科基础理论课、实践平台课。

(四)加大实践教学改革力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四年一体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部分尽可能通过独立设置的实践环节来完成。设置18+2周或16+4周的组合小学期,实践环节在小学期完成。通过构建各专业的实践技能培养标准,优质实践教学项目建设,规范实践教学过程。合理设置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环节的时长和时间,增加集中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比例。

(五)构建由理论课程和实践活动有机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结合大学开设的创新创业必修和选修课,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类在线开放课程群,各专业应结合专业特色,开设与专业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程或系列专题,搭建多样化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平台,聘请行业优秀人才担任指导教师,全方位地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六)精心设计、制定各专业的专业辅修培养方案。围绕培养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复合应用型人才目标,在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的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三、修订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

20169月份开始,我院相关专业已经进行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调研,11月份以来各系在此基础上组织了多次讨论。为顺利完成此次修订工作,现对下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系(专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学校修订方案的指导意见,精心组织培养方案修订的论证,继续组织教师充分研讨,明确专业办学特色,理清办学思路。期间做好在校生及毕业学生的调研工作,做好校外实践部门调研工作并形成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应在基于对教师、学生、校友、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者的调查基础上,充分分析2009版、2013版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结合本专业国内同类型高校调查情况、国内外发展趋势、专业国家标准,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办学特色,理清办学特色的实现途径及举措等。2017311日前各专业须提交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

(二)初稿拟定。方案初稿331日前完成专业内论证,45各专业方案初稿拟定。

(三)学院论证。4月底前学院组织论证,每专业至少有3名行业专家参与论证,论证后进一步修订完善,上报学校。

(四)5月中旬学校组织论证(各专业完善),并于6月形成终稿。2017级起执行。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2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