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政法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资料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18-01-03浏览次数:359

政法学院关于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资料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了迎接审核评估,规范毕业论文档案管理,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教发[200351号)和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审核评估要求,学院决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资料专项检查、整改工作。

一、检查范围

各专业2015届、2016届、2017届本科毕业论文存档。

二、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资料检查、整改方式及内容

毕业论文档案资料应该按照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表、成绩鉴定表的顺序装入教务处统一发放的档案袋内。

(一)检查方式

文指导老师自查,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学院进行抽查。

(二)自查存档资料是否完备

检查存档资料是否按照:毕业论文、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表、成绩鉴定表等8项内容存档。

缺失项需要补齐。

(三)自查论文存档资料填写是否规范

特别是选题指南、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评阅教师评语、答辩记录表、成绩鉴定表以及档案袋封面相关内容是否填写或填写规范(填写要求详见《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资料自查表》)。

三、相关要求

1.教办14在学院公务群、各系QQ群共享《**专业2015--2017年毕业论文一览表》,请每位老师下载打印自己指导的论文清单;

2. 各系毕业论文档案资料自查时间地点安排

201814-115,地点:学院一楼阅览室;自查期间论文存档资料不得带出规定地点。

3.请各系、专业、教研室以及历届论文指导老师认真梳理2015-2017年所有毕业论文存档资料,认真填写《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资料自查表》,并现场整改存在的问题。如论文指导老师已经调离学院,请系主任安排人员检查。

各系主任督查本系进度,115日前不能完成者,放假后继续检查直至完成。

  

政法学院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组

201812

附:《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资料自查表》


政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存档资料自查表

序号

查阅内容

论文题目

指导老师

老师

系审核人

年级专业班级

学生学号

  

  

  

  

  

  

自查具体要求

是否存档(划√或

是否填写规范(划√或

备注

1

毕业论文

格式规范

  

  

  

2

选题指南

填报人需要论文指导老师签字

  

  

  

系(教研室)有审核意见,并签字

  

  

  

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有意见,有组长签章,有学院公章

  

  

  

各栏日期顺序逻辑合理

  

  

  

课题名称与论文题目一致

  

  

  

3

任务书

课题名称与论文题目一致

  

  

  

填写下达人(教师),接受人(学生),日期先后

  

  

  

4

开题报告

课题名称(含文献综述)与论文题目一致,

  

  

  

指导老师有审阅意见,分数,指导老师本人签字,日期正确

  

  

  

5

指导教师评语

指导教师有评语,分数,指导老师本人签字,日期正确

  

  

  

6

评阅教师评语

评阅老师有评阅评语,分数,指导老师本人签字,日期正确

  

  

  

7

答辩记录表

课题名称与论文题目一致,提问及回答问题情况记录,记录人签名

  

  

  

有答辩组评语,答辩组负责人签名,有院答辩委员会意见,有负责人签章,有学院公章,日期正确

  

  

  

8

成绩鉴定表

课题名称与论文题目一致,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答辩分数与总分记录正确;

  

  

  

有学院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等级与分数匹配,有院答辩委员会主任签章,有学院公章,日期正确,最终分数应与系统成绩一致

  

  

  

9

档案袋

档案袋封面6项内容是否填写正确,相关信息应该与袋内材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