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

政法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17-11-11浏览次数:378

政法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办公室:

为加强对本科日常教学运行全过程的管理,及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正常教学秩序,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决定在第10-12教学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采取院、系按职责分重点统筹协作的方式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高卉

副组长:黄鹏、王红萍

成员:龚战梅、林丽、王倩茹、刘斌、柴雪、刘彩霞、杨荣春、崔卫峰、季国良、张春香、冯洁、李武陵。

二、各系主要工作及检查内容

1.各系集中对教师教学计划和大纲执行情况、课堂考勤记录和平时成绩记录,课堂教学情况,及基本教学文件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上的展示情况等进行检查。督促教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执行教学,确保教学秩序正常有序。

2.各系要针对任课教师的课件内容进行审核(避免出现课件文字较多,制作底板与文字的对比度和清晰度不够,条理性欠佳等问题),对不符合要求的课件进行整改。

3.严格按照基层教学组织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开展教研活动,并汇报1-12周教研活动小结。

4.严格执行听课制度。各系有计划地组织听课,特别是针对对教学效果好的教师进行集体观摩,对督导听课、学生反馈以及学生教学评价靠后、问题突出的教师集中听课,并及时进行互评,帮助提高教学效果。听课记录、互评分留存;自查本系教师是否落实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要求。

5. 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对学生上课纪律、学习状态、学习纪律等要进行有效管理;学办对督导专家反馈上课纪律、学习状态问题突出的班级进行专项学风教育活动。

6. 要对本系本学期的实践教学有整体把握,严格实习实践教学管理,对实习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职责有明确规定(纸质材料、电子版发教办);毕业生论文(设计)开展选题工作;对各专业的校、院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整理实习基地相关文档(协议、实习手册记录、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管理规定等);本科生创新能力培养情况及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法学专业要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沟通,对毕业实习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检查,并记录留档。

7.各系组织不同形式的学生座谈会。至少召开一次新生召开座谈会,全系任课教师都参加,听取学生意见,现场给与一定的反馈和引导,并记录总结留档。

8.认真组织教师、专业学生学习《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17)、《石河子大学考试管理办法》、《石河子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切实做好本系学生期中考试指导和教育工作。

三、学院主要工作及检查内容

1.学院领导随堂听课,了解教学情况、学生上课状态,针对督导专家反馈问题突出的班级及教师进行针对性听课和谈话。

2.检查教学基层组织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教研活动文档记录。

3.实践教学的抽查内容:实践教学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是否存在随意更改实践课程时间、地点和教学内容的现象;毕业论文(设计)开展情况;校、院级实习基地建设情况等。

4.开展学生座谈会及意见反馈。

5.学院开展教风、学风建设工作。强化教学管理,严格控制随意调课。对教师是否遵守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进行检查;针对学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和主动性,促进良好的学习风气的形成。

请各系认真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及时总结检查结果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或困难,各系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在121日前发至教办邮zfjb2058096@163.com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2017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