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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入选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

发布者:政法学院发布时间:2016-11-08浏览次数:223

2016年11月7日,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座谈会暨签约授牌仪式在北京翠明庄宾馆举行。石河子大学党委副书记夏文斌、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高卉参加了此次会议。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共19家,石
    2016年11月7日,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座谈会暨签约授牌仪式在北京翠明庄宾馆举行。石河子大学党委副书记夏文斌、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高卉参加了此次会议。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共19家,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是西北地区被遴选的两个培训基地之一。
    本次会议由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胡振全主持,他宣读了《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关于确定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的通知》。民政部党组成员、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主任詹成付为基地授牌,并对培训基地提出了“四讲”的要求,即讲政治、讲纪律、讲特色、讲创新。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刘忠祥与19家基地领导签订了《首批全国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协议书》。
    此次培训基地从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共有145家单位参选。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因其拥有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等相关专业,有新疆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兵团社区发展研究会、民政部培训中心兵团民政干部培训基地等支撑,最终被确定为19家单位之一。
    夏文斌副书记在会议发言中说:民政部在新疆设立社会组织教育培训基地意义重大,将有利于西北地区社会组织的规范化、专业化运作,将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中的作用。通过此次授牌,把教学科研相结合,做好实践,做出特色,必将使石河子大学在社会组织培训工作方面更上一层楼。
高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