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23〕3号)(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石河子大学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院发〔2023〕19号)(简称:实施细则),制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查、专业组织综合面试,拟同意1名同学转入我院,现将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无异议,将上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转出学院 | 转出专业 | 转出年级 | 拟转入专业 | 拟转入年级 | 拟转入班级 | 备注 |
1 | 20221001195 | 马佳雯 | 女 | 师范学院 | 学前教育 | 2022级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2023级 | 政治20231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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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3月6日
石河子大学法学院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