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调动我院教师从事教育研究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推动各项教学改革不断深化,促进本科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快“金课”建设,我院决定继续开展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此次立项以专题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鼓励创新。紧密结合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就专业发展、教学实践过程、学生培养等教育教学的基本方面和基本问题展开研究。
(二)注重实践。以推动课堂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加快“金课”建设为基本衡量标准,着力解决教育教学的实际问题,研究成果要体现在对教学质量提升的贡献上。
(三)团队协作。鼓励专业内根据课程属性,组建课程组,就相关课程建设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体攻关。
二、项目类别(具体要求见院发2019[19]号文件)
1.培养方案修订项目
2.学院平台课建设项目
3.专业必修课建设项目
4.课堂教学质量提升项目
5.课内实践教学项目
6.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项目
7.课程思政建设项目
8.创新创业及学科竞赛项目
9.持续支持项目
三、项目审批的基本衡量指标
(一)项目符合培养方案对课程的定位要求,紧紧围绕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培养目标进行设计。
(二)项目体现课程持续建设思想,各项目在设计中要明确本次授课在课程建设中的任务。
(三)项目体现课堂教学的过程设计,各项目要明确提出运行过程中各节点的规范动作、评价指标。
(四)项目体现集体研讨与教学交流,各项目在运行中要体现专家评价、同行评价、学生评价的参与度。
四、申报资格要求
(一)除“培养方案修订项目”、“专业实习与毕业论文项目”、”持续支持项目”外,各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依托课程,且该课程是本学期开设课程。
(二)同一课程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三)每位老师主持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2个,但系主任、专业负责人项目除外。
(四)已承担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未完成者,不得参加本次申报(申请持续支持并获批准者除外)。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除1/6/8/9四类项目外,申报者应填写《政法学院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所在专业填写推荐意见,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二)项目类型1/6需要由各系出具推荐立项说明书。说明书应明确立项名称、项目主持人,并由系主任、系书记共同签名。
(三)项目类型8,申报人应在申报时提供项目策划书,并至少附三份专家可行性意见(至少有一份是教务处相关管理人员)。
(四)项目类型9,申报人应提供持续支持的申请书。申请书应明确延期结项理由、工作计划以及持续支持的资金要求
参照以上条件,项目申请人填写《政法学院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由各系初审,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书纸质版3份及电子版,于9月1日前统一送交教办。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附件1政法学院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docx
联系人:学院教科办杨雪芹
联系电话:2058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