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

政法学院“国培计划”培训班跟岗实习制度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18-10-28浏览次数:657

一、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导师和组长的管理。

二、按计划到指定学校跟岗学习,不得随意调换实习学校。

三、实习期间非特殊意外情况不得擅自脱岗,擅自脱岗者,按未参加实习处理。

四、着装整洁,举止文明,积极主动参与各项教学教研活动。

五、实习期间严禁出入夜总会等娱乐场所,严禁饮酒,一经发现将上报兵团教育局及学员所在学校。

六、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学员自行负责。

七、学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理解,互相帮助,树立集体主义观念。

八、实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提交由导师撰写签字和实习学校盖章的实习鉴定表。撰写并上交学习心得和实习报告;实习报告记分记入总学时。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培训部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