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学双语班各民族学生的思想素质、专业能力、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双语班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学业指导,同时发挥各民族学生“双语”优势,帮助教师提高少数民族语言水平,开阔文化视野,特制定政法学院法学双语班“师生互助结对子”工作(以下简称“结对子”工作)实施方案,长期实施。
组织机构
“结对子”工作由政法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法律系、学办、机关党支部负责具体工作。法律系负责本系教师动员和组织工作,学办指导法学双语班辅导员和班主任开展学生动员和组织工作,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教工党员的动员和组织工作。
“结对子”工作联络员为学办主任。
参与人员
(一)法律系全体在岗教师、全体院领导、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自愿参加的各系、办教师。
(二)法学双语班各年级逐步实现全员参加。
1. 2016-2017学年,大一全体学生及大二、大三受到学业预警学生参加,每名领导、教师与1-2名学生结对子。
2. 2017-2018学年,大一、大二全体学生及大三受学业预警学生参加,每名领导、教师与3名学生结对子。
3. 2018-2019学年,大一至大三全体学生及大四受到学业预警学生参加,每名领导、教师与4名学生结对子。
4. 2019-2020学年,大一至大四学生参加,每名领导、教师与4名学生结对子。
三、组织实施
(一)由学办牵头,法律系、学办、机关党支部共同制定参与“结对子”工作领导、教师的联系方式和“结对子”对象的数量,下发至相关班级。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相关班主任和辅导员组织学生以填报志愿的方式选择“结对子”对象。2016年11月4日前完成。
(三)法律系、学办对学生填报的“结对子”志愿进行调剂,确定师生“结对子”关系。2016年11月11日前完成。
四、工作内容
(一)定期活动。每月至少见面2次,开展座谈、辅导、学习交流、课外活动等工作。
(二)建立感情。“结对子”双方互相了解情况,建立深厚感情。
(三)互帮互助。领导和教师对结对子学生的思想困惑、学业困难、生活困难、心理困惑、重大变故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行之有效的帮助;学生帮助教师开阔文化视野,对有学习少数语言愿望的教师进行语言辅导。
五、工作考核
领导、教师“结对子”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在政法学院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法律系、学办、机关党支部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查看日常工作记录、“结对子”工作总结、学生打分测评等三个方面。对在“结对子”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