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18-10-27浏览次数:1624

关于做好2018年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办:

为了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做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代偿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成绩合格是指在规定的学制期内修完教学计划课程取得毕业证。因学习成绩、英语或计算机成绩不达标而延长学制的学生不能申请);

3.2018年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工作且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4.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包括参军入伍)不得申请;在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就业的学生不属于代偿申请范围;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

二、代偿资助标准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本金的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低于最高标准的按实际缴纳的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金额资助。

申请金额=每学年学费金额(贷款金额)×学制年限。学生可申请学制期内的全部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大学预科不能算在国家规定的学制期内。

三、提交材料要求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2份。此表由学生本人填写,学院学办核实并加盖学办公章、加盖大学计财处财务公章;

2.学生就业协议书或合同2份,至少1份是原件。协议书或合同指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三年以上、或者与基层单位签订服务三年及以上的就业合同;通过公务员录用的毕业生,如暂时不能签订协议或合同的,需公务员管理局开具拟分配到某基层单位服务三年及以上期限的拟分配证明2份;

3.存在“二次定岗”的学生需开具《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附件2)2份;

4.《基层就业地点和就业年限证明》(附件3)2份。如学生就业协议或合同中无法鉴别实际工作地点和服务年限的,此证明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学生签字确认;

5.申请学生的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1份。学生提供银行卡号必须为中国农业银行,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并在空白处写上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

6.《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电子版本、纸质版本各1份(附件4-1、4-2),纸质版本需加盖学院公章。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1.学生提交的纸质材料、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注意:附件4电子版内含“表1-学费补偿汇总表”和“表2-贷款代偿汇总表”。

2.2018年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材料报送实行一次报送。报送时间集中在2018年12月3日-5日。

五、注意事项及说明

1.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学办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严格初审材料,按照要求及时报送;

2.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和详实。学校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毕业生,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追究责任;

3.相关附件可在石河子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4.基层单位的说明。基层单位包含两类:第一类是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主要指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企业等。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城中学、县城医院等可以纳入代偿申请范围。第二类是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的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主要指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考虑到上述行业分布广、地区跨度大及流动作业性强等特点,工作现场可以适度放宽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政府所在地。对于化工、电力、航天、邮政、交通、机械制造、冶炼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代偿申请人应出具工作现场地处中西部地区乡镇以下的相关就业证明,即上述行业工作现场不包含县政府所在地。通讯、金融、烟酒等行业不属于代偿申请范围。工作单位在县政府所属局委办等机关单位、市辖区及所辖街道(社区)的,暂不纳入代偿申请范围。西藏自治区除拉萨市市辖区外可以报送。

  

附件: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3.基层就业地点和就业年限证明

4.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14日

附件1:

石河子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018)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民    族

身份证号

毕业时间

学历及学制

学院名称

所学专业

家庭地址

家庭邮编

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

单位邮编

就业单位联系电话

已签订服务年限

应缴纳学费金额

实际缴纳学费金额

贷款本金金额

经办银行全称

贷款合同号

贷款起止时间

申请代偿金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卡号

学生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学生学号

单位审查意见:

  

该生确实在我单位工作,愿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同意申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院(系)审查意见:

  

经审查学生申请材料,该生符合基层就业代偿资助条件,同意申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财务部门对实际交纳学费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审查意见:

  

该生上学期间应缴纳学费        元,实际已缴纳        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经审查学生材料,符合基层就业代偿条件,同意申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毕业学校审查意见:

  

经审核,上述情况属实,同意申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办理代偿手续,最终核定代偿金额为人民币        元。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用一页A4纸打印,不得加页和改动格式,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申请表填写说明

1.政治面貌:选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其他。

2.民族:填族别全称,不得简称。

3.毕业时间:填写实际毕业的年份和月份,格式:2017-06。

4.学历及学制:填写取得的“最后学历”及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格式:专科3年、本科4年、本科5年、硕士2年、硕士2.5年、硕士3年、博士3年等。

5.学院名称:填写毕业学院名称,研究生统一填写研究生处。

6.所学专业:写最后学历所学专业

7.就业单位名称:对存在“二次定岗”的毕业生,应填写实际工作的二次接收单位名称。

8.就业单位详细地址:填写实际工作地点地址,必须按“…省(区、市)…市…县(市、区)…镇(乡)…村”顺序填写,尽可能落实到乡镇一级;在新疆建设兵团农牧团场就业的,应尽量把实际工作地点落实到连(队);远洋航海需在备注栏填写船名;有特殊情况的可在备注栏补充说明。

9.应缴纳学费金额:学生完成“最后学历”应缴纳的学费总额,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学费标准核定。

10.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学生按学费标准已向学校缴纳的学费总额(含利用银行贷款缴纳学费的部分),但不包括书本费、住宿费等杂费及补考、留级等产生的额外费用。实际缴纳金额通常等于应缴纳金额,但学生已享受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11.贷款本金金额: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总额(不区分贷款具体用途)。

12.贷款起止时间: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起止时间,格式:2012.12-2020.12。

13.申请代偿金额: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历(制)、学费和贷款基本信息核算申请代偿金额,注意每年代偿标准最高不超过8000元及专升本、本硕连读等特殊情形。

14.其他事项:

应缴纳学费金额、实际缴纳学费金额、贷款本金金额和申请代偿金额四栏应统一填写格式:“货币符号¥,小数位数0”,并累加求和“申请代偿金额”一栏总值。

在校学习期间没有贷款的毕业生,“学费补偿汇总表”中贷款基本信息四栏无需填写;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但选择学费代偿的毕业生,应汇总至“学费补偿汇总表”,并在“学费补偿汇总表”备注栏中表明“未还清贷款”字样

注意市辖区与县(县级市),街道(社区)与乡、镇的区别,具体甄别可参考维基百科(http://zh.wikipedia.org/wiki/行政区划)或行政区划网(http://www.xzqh.org/html/)。

  

  

  

  

附件2:

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兹有石河子大学专业年应届毕业生月与单位签订初次就业协议书。

该毕业生由我单位进行再分配,实际工作单位地址为省(市、区)(县、区)(镇、乡)村,工作地点属于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该毕业生从事工作,与我单位签订工作年限为年(大写)。

特此证明。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二次接收单位公章

单位领导签字:                二次接收单位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                    日    期:

  

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3:

基层就业地点与就业年限证明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毕业时间:

联系电话:

该毕业生签约就业单位是,单位地址位于省(市、区)(县、区)(镇、乡)村,属于县政府驻地以下地区。

该毕业生从事工作,与单位签订服务年限为年(大写)。

特此证明。

  

基层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基层单位领导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附件4-1:

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

学院名称:                        (学院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学生基本信息

就业单位基本信息

学费基本信息

贷款基本信息(如有)

申请补偿金额(元)

备注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卡卡号

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学生学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毕业时间

学历及学制

所学专业

家庭地址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

是否为县政府所在地

行业类别

就业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

已签订的服务年限

应缴纳学费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元)

贷款本金金额(元)

经办银行名称

贷款合同号

贷款起止时间

备注: 1、严格按照申请材料填写此表,此表不能留有空白,不得自行改动表格格式及内容;

      2、按照以上样板填写此表,上报纸质版时用A3打印,如有不明处联系徐登献;

      3、开户行名称需填写到开户行具体名称,避免资金发放失误。

附件4-2:

2018年毕业生基层就业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学院名称:                           (学院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学生基本信息

就业单位基本信息

贷款基本信息

学费基本信息

申请补偿金额(元)

备注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卡卡号

本人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学生学号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民族

身份证号

毕业时间

学历及学制

所学专业

家庭地址

就业单位名称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

是否为县政府所在地

行业类别

就业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

已签订的服务年限

贷款本金金额(元)

经办银行全称

贷款合同号

贷款起止时间

应缴纳学费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元)

备注: 1、严格按照申请材料填写此表,此表不能留有空白,不得自行改动表格格式及内容;

      2、按照以上样板填写此表,上报纸质版时用A3打印,如有不明处联系徐登献;

      3、开户行名称需填写到开户行具体名称,避免资金发放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