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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18-09-03浏览次数:1758


各专业:

为考察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掌握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缺陷和不足,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现将硕士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拟在2019年上半年申请学位并已通过论文开题的所有的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份前后。

二、检查内容

1.论文工作进展情况。

检查是否按开题报告确定的内容及研究计划进行;是否已完成研究的主体工作。

2.论文工作的质量情况。

检查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研究成果,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研究目标;论文的创新性如何。

3.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检查了解研究中还存在哪些困难;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是否存在违反学术规范的现象。

4.下一步的计划与安排。

检查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所拟定的后期研究计划与论文修改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措施是否得力。

5.已发表论文的情况。

三、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

1.学院原则上按学科专业成立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小组成员人数至少3人,原则上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

2.论文中期检查以“答辩”形式进行。研究生按照中期检查的内容要求,用PPT的形式向检查小组汇报学位论文的进展情况,然后进行提问答辩。

3.检查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写作情况进行认真的评议,对论文工作进展缓慢,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研究进度;对论文选题不当或写作中遇到很大困难等问题较严重者,应要求其及早调整方案,或提出延期答辩的申请。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果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决定,经检查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

5.各检查小组应将本学科学位论文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材料上报所在学院。总结材料中应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应受检查人数(预计毕业生数)、实受检查人数、学位论文写作情况、通过人数、不通过人数等,对特殊情况应有说明。

6.研究生应根据检查小组意见,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学位论文。未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者,不得提出正式答辩申请,不得进入学位论文送审和答辩环节。

7.学院须对各学科专业的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本学期期末报送学位办。

、具体要求

1.请各专业提前一周提交《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检查意见表》需对开题报告以来的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总结,注明学位论文写作进展、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含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和英语六级成绩)纸质版一式2份和《政法学院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由各学生专业负责人统一汇总后电子版)、论文纸质稿一式5份(暂定,如需补充,另行通知)交研究生办公室。(所有提交的材料均同时需要提交电子版。)

2.论文中期检查要求:研究生对开题报告以来论文工作采用PPT形式做详细汇报7分钟;导师介绍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的情况;检查小组对其论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检查小组对研究生论文工作做出评价,提出可否按原计划进行的意见并填写《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意见表》。如发现研究生论文工作有原则性错误,继续进行下去不可能得出预期效果,应及时改选论文题目;如研究生论文工作不是按照“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的,导师要认真检查原因,并提出下一步论文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政法学院研究生管理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8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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