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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和石河子市人才政策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22-09-11浏览次数:5304

石河子大学人才政策

一、人才分类

石河子大学对新进博士从政治素养、研究成果、科研经历、发展潜质、试讲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一、二、三层次人才。

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法学、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教育学、建筑学等年度急需发展学科,学校将在学院认定层次基础上上调一个层次。

二、引才待遇

1.安家费(一次性免税发放):第一层次60万元,第二层次45万元,第三层次3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

1)自然科学类:第一层次20万元,第二层次10万元,第三层次5万元。

2)社会科学类:第一层次10万元,第二层次5万元,第三层次3万元。

3.职称待遇:第一、二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直接认定为副教授职称;第三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认定为中级职称聘任满一年后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4.人才津贴:1500/月。


八师石河子市人才政策


一、购房补助: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学校引进博士人才提供购房补助20万元。引进人才在师市购房的,当年起享受购房补助,第一、二年各发放10%,第三、四年各发放20%,第五年发放40%。对夫妻双方同时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按就高一方全额,另一方半额的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二、人才津贴:3000/月,引进博士人才在管理期内按月发放人才津贴,直至3年管理期结束。

三、其他配套政策: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发放石河子优才卡,凭卡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