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推荐部分科级干部岗位的公告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19-03-26浏览次数:1049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拟于近期调整部分科级岗位,现公布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数量

政法学院团委书记1名;

政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1名。

二、推荐人选资格条件

推荐人选应符合《 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大党办发〔20189号)的基本条件。

团委书记岗位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330日),中共党员,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

三、报名方式、要求

报名可以采取组织推荐、领导班子成员署名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

组织推荐、领导班子成员署名推荐,请填写《科级干部任职推荐表》;个人自荐,请填写《科级干部任职自荐表》(见附件)。

推荐截止时间为330日下午18点,交政法学院党政办公室(会4-104)。

特此公告。

联系人:冯洁 0993-2057975

附件:1.石河子大学科级干部任职自荐表

2.石河子大学科级干部推荐表

  

中共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委员会                             石河子大学科级干部任职自荐表.doc石河子大学科级干部推荐表.doc      2019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