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政法学院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玲发布时间:2018-11-07浏览次数:915

关于开展2018年“政法学院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院发[2018]35

  各系、办:

为激励学院教师投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同时树立教师立德树人典型,逐步培养校级以上教学能手、教学名师。根据《政法学院教学能手评选管理办法》,学院决定开展2018年“政法学院教学能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政法学院本学年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审条件

1. 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18年11月31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受聘讲师以上或同等技术职务。

2.近三年(2015年9月-2018年7月),每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240学时,其中,专业课教师课堂教学时数不低于160学时。2018年春季或秋季学期承担有本科教学任务。

3.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理念,努力从事主讲课程教学改革,取得一定成绩。2013年至今(截止2018年10月31日),候选人主持校、院级以上或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开展教研教改课题研究项目(包括精品课、一类课、二类课建设)。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教研教改论文或参与编写出版教材。

4.教学内容安排合理,注重教学艺术和方法,教学效果好;近三年课堂教学评价优秀(学生评教平均分90分以上)。

5.高度重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近五年,坚持指导本科生实习或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6.重视本科生问题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2013年至今,指导学生参与科研、教学竞赛、实践创新等,或取得校级及以上各类大赛奖励;

7.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能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请:符合教学能手评选条件的教师,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2.系推荐:各系按照教学能手评选标准和要求,组织本单位教学能手候选人的初评、推荐工作,2018年11月19号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学院教科办;

3.学院评审:在各系推荐的基础上,学院按照候选人提交的《政法学院教学能手推荐表》、支撑材料和候选人近三年讲课情况,学院在11月21日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

4.学院将依据专家评选成绩,择优确定学院教学能手获奖教师,公示后予以表彰。学院将从院级教学能手教师中择优推荐参加本年度校级教学能手评选。

5.获得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学院将依据《政法学院教学能手评选管理办法》给予两年建设期的资助。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各系须填写本系推荐院级教学能手候选人汇总表一份(电子版)。

2.学院教学能手候选人填写的《政法学院教学能手推荐表》一式五份,骑马装订(含电子版)。

3.学院教学能手候选人教学相关资料(一式五份),包含:

候选人主讲课程(1门)5个学时的教学设计和与之相对应的5个教学节段(即20分钟的课堂教学内容,以下同)的PPT(或教案扫描件)及目录(教学设计用word文档,主要包括题目、教学目的、教学思想、教学内容及重难点分析、教学方法和策略以及教学安排等;教学节段目录范例见附件)。

4.候选人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份(含各类表彰奖励证书、教学研究课题证明等相关资料,需装订成册,含目录)。

5.以上材料需在2018年11月19日前送至学院教科办(其中汇总表和推荐表需提供电子版,发邮件:zfjb2058096@163.com)。

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

2018年11月7日

附件:附1-政法学院教学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附1-政法学院教学能手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2-政法学院教学能手评选指标体系  附2-政法学院教学能手评选指标体系.doc

      附3 政法学院教学能手专项任务书    附3 政法学院教学能手专项任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