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政法学院《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发布者:政法学院发布时间:2018-03-05浏览次数:600

政法学院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总支: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石大党发201811号通知及学院党委的相关要求,现就基层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内容、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做以下几点要求:

  1. 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重点是组织学习“八个明确”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

  2. 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点:1支部书记要在支部会上汇报2017一年来党支部开展工作情况、党支部建设存在的问题;2组织全体党员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自我要求严不严,查摆具体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3民主评议党员。每名党员都要参加民主评议,认真填写《政法学院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民主测评要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不定等评优)。

  3. 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完成以下内容:1、撰写开展工作情况汇报(500字左右,格式要求详见附件5)。2、完成《政法学院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政法学院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登记表》(附件4)于39日上午13点前汇总上报学院党委(李超负责)。



  

中共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委员会

                                                                                                             201835